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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4-09-01 10:36   审核人:   (点击: )

西区管理部、北区管理部,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北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4〕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选题立项要突出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教学适用性原则,应体现现代体育教育教学思,着力解决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反映国内外高等学校体育类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的运用,研究成果应具有推广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鼓励和倡导各校整合相关行业资源,联合申报研究项目,促进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所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有具体目标、研究思路、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

二、选题范围

选题论证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主要围绕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选题。避免一般化和同质化现象。立项范围参照《201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主要成员限5人(含主持人),跨单位合作项目限8人以内。其他申报条件按鄂教高函[2014]1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二)积极鼓励青年体育教师和体育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改革研究。申报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对未达到申报研究项目职称规定的人员申报研究项目,应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名正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并出示推荐函。

(三)如果项目主持人未完成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研究项目的主持人(申请人)要按照鄂教高函[2014]19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并制作成《申请书简表》(附件3,一式六份),以系部为单位,将所报研究项目的《申请书》、《申请书简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鄂教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发送到邮箱126953366@qq.com)一并送交科研处。(联系人:谢敏;联系电话:027-87564946)

(二)教改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为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级体育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上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3年。

附件:

1.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3.申请书简表

科研处

2014年9月1日

附件【1.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3.申请书简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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