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院所有在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终科研绩效考核工作,根据《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科研绩效考核办法》(鄂交职院[2014]85号)文件精神,科研处将于11月25日全面启动全校教职员工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内容
(一)科研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经学校及以上科研管理机构批准的各级各类课题(包括各级横向课题)。
(二)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著作、教材等: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编、教材、科普读物等。
(四)科技成果:通过不同部门鉴定、登记或获奖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属职务成果的专利和标准等。
(五)其他奖励成果:科研论文、著作、教材受各级政府部门的奖励或国家一级学会、省级专业性学会的非商业性奖励。
(六)其它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的科研成果:如研制、设计、发行的教学软件、音像制品、学具、教具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类科研成果必须冠名“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对多人合作完成的各类成果必须注明我院完成人所承担的工作量,否则不予统计。
(二)在科研工作中,严禁剽窃、抄袭或侵吞他人成果,伪造实验或调查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其科研成果不予计算,并通报全院,由学术委员会视其情节严重情况,根据《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学术不端行为处分意见》文件给予相应处分意见。触犯法律的,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自行负责。
(三)在申报科研绩效时,应提供以下成果证明材料:
1.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科研项目立项、结题以科研处公示为准,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3.著作、教材原件,版权页复印件;
4.各类索引的权威查新报告;
5.多人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排序证明材料。
(四)所有统计的成果完成时间界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五)一般人员的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集中统计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由于申报单位较多,为便于统计资料归类整理和统计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接收资料工作流程如下:提交个人申报电子稿→根据电子稿核对纸质材料→若材料完整审核通过,若材料缺失重新提交电子稿及纸质材料,直至审核通过。
科研处整理、核实、归档全部资料,并开始按《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科研绩效考核办法(鄂交职院[2014]85号)》(见附件1)核算科研绩效奖励。到截止日尚未及时申报的成果统一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请各单位指定统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电子统计表格统计(见附件2),纸质文档提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26953366@qq.com。
联系电话:027-87564946。
联系人:谢敏
附件1: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科研绩效考核办法(2014版)
附件2:单位(部门)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