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管理工作,学院已于2011年下半年开对《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字化校园平台中的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已开通勤工助学模块,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学生经过辅导员审核、用工部门审核、学工处审核等严格审批程序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上岗学生须佩戴《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证》,完成用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学院现已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予以公布,学生可以于近期上网选择。
2、各用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填写《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勤工助学学生月度考核表》。
3、开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务必于当月30日前将本月本部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情况总表交学工处。若迟交将顺延至下月补报,未按时上报的部门将被进行通报。
4、学生工作处按照各用生部门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后交院财务部门,院财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金汇入指定银行发放资金。用生部门上报学生名单中若出现非为网上申请通过审核的学生的情况,将不予发放其任何资助金。
5、辅导员指导学生填写本人所持的银行卡号,务必准确,若填报不当导致资助金不能及时到账,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