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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填志愿参考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报考指南
2016-06-15 08:51   审核人:   (访问:)

   1.什么是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培养对象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培养对象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培养对象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2.今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有多少?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了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全国12所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565人,其中省内院校5所,共招收375人,省外院校7所,共招收190人。

   3.今年有哪些招生院校?

   省内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有: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

   省外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有:东华理工大学、潍坊科技学院、河南350普京集团新网站注册址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院。

   4.定向培养士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2016年根据《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的文件精神,定向培养士官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有关事宜,可以咨询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也可以登录就读高校所在省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进行查询。

   培养对象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

   5.报考定向培养士官有哪些的基本条件?

   ①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

   ②年龄在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③其政治、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

   6.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程序有哪些?

   (1)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施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审。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分武汉片(负责武汉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考生)、襄阳片(负责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考生)、荆州片(负责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考生)、恩施片(负责恩施州考生)4个片组织实施。面试由对口的相关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人会同考生受检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录取。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生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7. 通过定向培养士官录取的考生和普通录取的考生在教学方式有何不同?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办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定向培养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 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如何办理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交接报到工作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9.如何提防招生诈骗?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不是军队单方行为,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是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士官人才生长的重要渠道。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并统一录取。目前,有关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详细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都可以直接查到,也可以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和电话咨询院校招办。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报名时要慎重行事,认真仔细了解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千万不要轻信各种“关系”,防止上当受骗,避免“财学两空”。一旦收到诈骗信息或遇到可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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